审计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和教育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制度。
二、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草拟工作规划、计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等,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出具审计结果文件,检查审计整改情况。
四、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十一)办理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
(十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五、结合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规模、特点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审计监督、评价,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六、接受委托,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七、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做好委托社会审计/聘请专业人员的质量管理和成果利用工作。
八、对学校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九、根据学校规定,牵头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财政投资评审报送工作。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
十一、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
二、分管综合审计科,负责审计信息系统管理。
三、督促审计整改,协调落实学校要求审计处牵头负责的上级部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副处长(分管财经审计)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分管财经审计科,组织开展财经审计工作及整改检查工作。
二、分管处内离退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财经审计制度,并执行和监督。
四、参与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依据工作计划,组织财经审计项目实施。
五、负责财经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财经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六、负责组织、分析和解决财经审计工作遇到的问题。
七、组织对中介机构受托业务进行业务管理和质量监控。
八、负责财经审计信息系统的管理。
九、及时向处长汇报工作,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分管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分管工程审计科,组织开展工程审计工作及整改检查工作。
二、负责审计处党支部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处内宣传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和统战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工程审计制度,并执行和监督。
四、参与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依据工作计划,组织工程审计项目实施。
五、负责工程审计项目复审机制落实及监督,检查工程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六、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审计工作遇到的问题。
七、组织对中介机构受托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牵头协调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财政投资评审报送工作。
九、负责工程审计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及时向处长汇报工作、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经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财经审计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财经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重点财经审计项目和实施方案。
三、负责财经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四、组织对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五、负责财经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工程审计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工程项目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备案审计、抽查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5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三、组织对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四、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做好造价咨询机构审计委托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质量控制。
五、负责组织协调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六、负责工程审计数据统计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工程审计信息化系统维护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综合协调审计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三、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各类文书;
四、负责组织实施文件、会议、印章、档案、资产等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部门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审计业务及上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七、受托实施科研经费审签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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