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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 市政局、园林局: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行为,保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现予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保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03),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施工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适用范围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确定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是施工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确定招标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凡招标文件中没有招标评标办法或招标评标办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作为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商务标评标委员,应不少于全部评标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不设标底,实行无标底招标,但应实行工程预算控制价。
第七条 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评标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中标法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评标办法。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评标办法。评标委员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未确定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八条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担保制度。
招标文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同时明确,招标人需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九条 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中,如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编码(共12位)为准;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2%(含本数),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废标处理。
第十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各自打分,集体打分无效;
(二)分数结果计算,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每一分项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取定;
(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在打分原始记录表上签名。
第二章 工程预算控制价
第十一条 工程预算控制价由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编制,也可以由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十二条 工程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并依据下列原则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以招标人向投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得增减;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所使用的定额(含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等)必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或认可的定额为准;
(三) 市场材料价格以自治区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四)对于本条第2、第3款所述内容的缺项部分及其他未明事宜,以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人公布的招标文件(及答疑)为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在组织现场踏勘、投标答疑之后、并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公布工程预算控制价。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发现工程预算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计算存在明显误差或有遗漏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修改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招标人应对投标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进行核实。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工程预算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预算控制价。
招标人最多只能对工程预算控制价进行一次修正。
第十四条 当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工程预算控制价时,招标人应拒绝投标人的报价;当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工程预算控制价时,招标人应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并宣布当次招标失败。
第三章 投标报价办法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作实质性响应,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采用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
第十七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遵循如下规定:
(一)清单项目消耗量
清单项目消耗量应参照广西现行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人工工日消耗量和机械台班消耗量计列。
如果某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需要做出调整,投标人应提供合理依据,且应反映施工企业先进的生产力状况和技术管理水平。
(二)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允许按照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提供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以及涉及调整的单价一览表,并同时提供调整说明。
投标人不得以机械设备闲置为由压低机械台班单价。
(三)管理费费率区间投标人可在广西现行费用定额(按工程类别)的最大值到最小值中自主选择。定额编制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及广西各级政府规定必须支出的工程施工费用应单项列出,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四)利润及风险费率区间利润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利润不得为负数。
(五)工程市场材料价格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也可参照广西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筑工程信息》, 如果投标人所采用的市场材料价格超出招标当时《建筑工程信息》所刊载价格士15%(不含本数)或是招标当时《建筑工程信息》没有刊载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提供价格调整说明,并附上此部分材料供货商的书面承诺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可采用书面文件或电子标书两种标书形式,也可以采用一种文件为主、另一种文件为辅的形式。具体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书面文件和电子标书时,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当两种标书表述不一致时,以哪种标书文件为准。
应大力推行电子标书和电子评标方式。
第十九条 投标文件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计价。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一、“综合评分法”指导意见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可按如下方法进行:
(一)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二)对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办法,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和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
(三)技术标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分办法可参照《施工招标技术标评分指导意见》(见附件二)制定;具体每项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技术标的合格分数线。一般情况下,建议合格分为60分。
对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技术标,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技术标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被拒绝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不得作为本综合评分法第(四)条商务标评分的参数。
(四)商务标由商务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招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办法可参照如下方法制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主要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主要材料单价、其他项目(含零星项目)采取打分的方法进行评审;各项评审可按如下分值、评审原则和依据,设若干等级分别进行评分:
建议商务标评分为100分:
l、总报价评分值占70分。总报价应在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且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的基础上,以总报价的高低作为评价依据。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有效投标文件,总报价的评分原则是:总体报价完整、合理,并且是最低投标价的得最高分,每高于最低报价1%扣0.5-2分。具体扣分办法由业主确定。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评分值占8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
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8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7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5分。
3、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值占8分。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根据每个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以及容易发生变更、工程索赔等因素,指定不少于20项清单项目,由评标委员根据《评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所述的原则作报价的合理性判断。
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8÷指定的项目总数,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判定某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4、措施项目费评分值占6分。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以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
确定措施项目费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5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4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3分。
5、主要材料评分值占5分。主要材料由招标人根据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重,指定不少于20项材料,根据《评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所述的原则;同时,考查材料来源的准确性,作报价合理性的判断。合理的材料项目每项得分为5÷指定的材料项数,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6、其他项目(含零星工作项目)评分占3分。最低报价为最高分,每高于最低报价 1%扣 0.1分。
招标人应在工程的招标文件中,将本综合评分法之第(四)条第3款、第5款规定所指定的具体项目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提交书面的分析表格,作为评标的依据。该分析表格是投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同时是中标后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提交《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投标人在提交该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广西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筑工程信息》中以“独立费”形式出现的项目不进行“工料机”分析;其余指定清单项目均应进行“工料机”分析。
(五)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所占的评标权重,再进行综合评分。
采用技术标与商务标同时评分的办法时,建议招标文件按照商务标占 50%~80%、技术标占 20%~50%(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 100%)的比例进行分配。
招标文件也可以按照商务标权重为100%、技术标权重为0的评分比例进行分配。但在该评标模式下,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技术标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被拒绝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不得作为本综合评分法商务标评分的参数。
(六)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写出评标报告,拟定“得分比较表”。得分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评审中各分项得分的统计和说明。以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合理低价中标法” 指导意见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标:
(一)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二)对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定。技术标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标评标办法可参照《施工招标技术标评分指导意见》(见附件二)制定。具体每项工程的合格分数线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般情况下;建议合格分为60分。
对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技术标,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技术标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投标予以拒绝。
(三)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标合格的投标,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报价评审,必要时可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评审认定报价不低于成本后,即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评审认定属于低于成本的报价,则视为废标,然后依序对报价次低的投标人进行报价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写出评标报告。
附件二:
施工招标技术标评分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即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考本指引制定具体适用的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明,由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技术标的评定工作。
二、评审内容:
评审项目一览表
序号 评 审 项 目 得分上限
1 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 10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10分
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5分
4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 5分
5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4分
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
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0分
7 安全文明施工 6分
8 质量保证与承诺 6分
9 新技术应用于承诺 4分
10 项目班子 4分
11 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扣分:
一般违反扣10~30分;严重违反扣31~50分
总计 100分
注:具体每项工程的合格分数线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般情况下,建议合格分为60分。
三、具体评分标准:
(一)总体概述:优9—10分、良7—8.5分、中5—6.5分、差0-4.5分
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已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差: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
(二)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优 9-10分、良 6-8分、中 4-5分、差 0-3分)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中: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三)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优5分、良3.5—4 分、中2-3分、差0-l.5分)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优5分、良3.5—4分、中2—3分、差0-1.5分)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
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五)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优4分、良3.5分、中2.5—3分、差0—2分)
优: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良: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中: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六)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B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优27—30分、良21—26分、中18—20分、差0—17 分)
优: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
中: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
差: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
(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优6分、良4.5—5.5分、中2.5—3.5分、差0—2分)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
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
差: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
(八)质量保证(优 6分、良 4.5-5.5分、中3-4分、差 0-2.5分)
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中: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差: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九)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优4分、良3—3.5分、中2—2.5分、差0—l.5分)
优: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对新技术的实施有安全生产的可靠方案,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中: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
差: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
(十)项目班子得分规则。项目班子得分依据项目经理的业绩、项目班子的组成及管理经验和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进行确定。一般可分为优、良、中、可、差五级,其中优 20分、良 16分、中12分、可8分、差4分,具体标准如下:
1、优: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内所担任的项目曾获鲁班奖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
2、良: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内所担任的项目曾获自治区样板工程或自治区双优工地;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
3、中: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内所担任的项目曾获地市样板工程或地市双优工地;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较合理。
4、可: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内所担任的项目曾获优良工程;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基本合理。
5、差:项目经理没有类似工程经验;项目班子人员不齐备。
(十一)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扣分
一般违反指:标书出现:装订不符合要求;没有采用A4复印纸编写(部份表格采用其它规格的复印纸编写,没有按A4复印纸折叠);文本格式没有按规定的文本格式;标书中出现标识、印记;其他一般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等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
严重违反指:标书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可识别投标单位及人员的标识、印记;其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等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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